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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火[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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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起,一直到夜晚在梦中都会为自己所犯下来的愚蠢懊悔不已。
    那个最爱的人为此也操碎了心。
    可惜。
    现在的自己已经什么都做不到了,只能将期待托付给后辈。
    儿子不行,就让孙子去,代自己走得更远,站得更高。
    这一次。
    千万不要再‘重蹈覆辙。
    无奈。
    不舍。
    后悔。
    那一天,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闭上眼睛的?
    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但现在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
    「对不起。
    没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实在是……对不起。」
    ……
    活尸的心脏部位被捅穿了一个大洞。
    这伤势对于活尸本身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反倒是镇魂杖具有镇压邪祟的力量。
    若是长时间沾染,会让活尸直接被净化。
    成为寻常的尸体,再也不会有任何神异。
    空洞的眼眸睁开。
    脖子扭曲成一个彻底脱离了正常人范畴的角度,再也不会映照出任何人身影的眼眸,盯着身后的老妪。
    姬轩只能看见一个简单的侧脸。
    但他分明看见了。
    这个原本已经算作是死人的‘活尸,在睁开眼睛的瞬间嘴角向上扬起。
    它居然在笑?
    姬轩有些难以理解。
    老妪此刻满脸的茫然,显然是对现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心理准备。
    「是活尸体内残存的本能?
    还是说有部分的残魂并未消散,寄居其中?
    但是不应该啊……
    这是生者与死者的界限。
    就算有本能也好,残魂也罢。
    它真的有能力做得到这一点,强行挣脱操纵者的束缚,做出这些动作?」
    姬轩的思考还在继续。
    而长杖另一端的身形,却是很快委顿地倒了下来。
    落在了邱婆的怀里。
    小院里,凄厉的哭声响彻。
    ……
    “我想知道他身上的尸毒是从哪里来的。”
    老妪始终埋着头。
    连正眼都没有看过姬轩。
    两眼盯着地面,双目无神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已经维持了这个状态有一段时间。
    在痛哭了一阵之后,陡然安静了下来。
    虽然现在她看上去没有一点威胁。
    但还是被缚住了双手。
    “你不用想着欺瞒我。
    或许你不知道,邱捕头的死其实与他体内的尸毒有很大关系。
    那种尸毒是经年累月的沉淀。
    少量并不会致命。
    但会让人的身体不断地被蚕食,最终身死。
    而你应该不会炼制尸毒这种东西。
    在你的身上,我没有感觉到尸毒特有的那种‘气息。”
    虽说老妪身上有常人难以企及的阴气。
    但还没有达到那种令人发指的程度。
    只是老妪根本就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让姬轩一时半会儿也没了脾气。
    “罢了。
    我会给你时间回答我的问题的。
    这段时日你就待在牢狱里好好地想想。
    应该如何与我说话。
    ……其实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邱婆。
    你应该知道自己日后会被处死,毕竟杀人偿命。
    无非是死前将答案告诉我,或者是死后由我给你搜魂。”
    天上的星辰开始变得暗淡。
    夜风刺骨,现在更是存在一股凉意,叫人神魂颠倒。
    那些捕快已经开始搭建简易的木架。
    打算就近将这具活尸焚烧。
    以免其再度暴起伤人。
    叫吴倩的道宫来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怎么也找不到踪迹。
    但也与他没有半点关系。
    姬轩背负着双手,缓步走出了小院。
    东方既白。
    一切似乎都成了定局。
    他打了个哈欠,开始显露出几分困倦的睡意。
    尽管他现在实际上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
    但姬轩还是打算回去以后就在床上好好地躺个一天。
    「开蔺郡监天司司幽,因私人恩怨断绝丰和县官员升迁之路。
    这样可不好。
    应该找人问问……
    看来帝君是在燕宁眼不及八方。
    对边陲之地发生的事情,也不尽然都在掌握之中。」
    姬轩自然是在调查邱捕头信息的时候,察觉到了其中不对劲的地方。
    记录的信息中,监天司司幽曾经向上边请求举荐邱捕头去开蔺郡。
    只是投出去的文书尽皆石沉大海,一点回应也没有。
    ……
    这般想着。
    路已经走了一半。
    眼角余光闪过一道熟悉的倩影。
    正抬头观瞧。
    身后却突然传来嘈杂的喧嚣声。
    姬轩回头,见到的是远处微亮的天际,升起灰色的烟柱。
    「监天司卷宗,黄字卷(升玄字卷)
    活尸连环杀人案。
    玄元历八月初三。
    活尸杀人案。
    寅时。
    要犯荀秋兰与其操纵之活尸焚于自家宅院。
    荀秋兰,原丰和县监天司捕头邱瑾之道侣。
    练气十一重。
    使其道侣化作活尸伤人性命四起,牲畜性命不计。
    其行为之恶劣,罄竹难书。
    故作此判决,查封其族名下所有财产……」
    ……

第四十七章 火[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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