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副本游戏:我与神明画押,神明骂我开挂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04章 利用影子(今天一章)[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八路中文网]https://m.86zw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影子」想来是在第一轮开始之前就已经躲在了某个房间中,当我拉开3号房门陆陆续续有玩家进入的某个瞬间,这货宛如跗骨之蛆般出现在了我身后的3号房间中,换言之,当时那‘尿是膀胱的泪滴可没见到过我的「影子」从容的走进3号房间的画面,所以她并非是信任我的操作能够带领大家通过这一轮对抗类游戏,而是他不相信我那句我就是被「影子」复制的玩家。”
    “毕竟,正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没见到第二个相貌和我如出一辙的人,她自然不会对我光是凭借上嘴皮碰一下下嘴皮说出来的话百分百信任,所以才会一直配合我在4号房间门口当门神,直到我们这边眼瞅着关上了4号房间的房门,我来了一句5号房间还需要四名玩家那一刻,这娘们才彻底笃定我没把自己算在其中,并且通过我没关门的动作,判断出了我接下来极有可能就是打算进入3号房间的事实,她才彻底安心。”
    毕竟,在第一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也不能就完全排除秦殇没撒谎的嫌疑。
    万一被影子复制的玩家另有其人,而且恰好就在4号房间中怎么办?
    那岂不是说当时4号房间中凑够了6个人的时候,其中只有5人是玩家。
    就算是‘尿是膀胱的泪滴进入其中,也不能满足广播要求的人数吗?
    这样说起来,‘尿是膀胱的泪滴这娘们心眼多着呢。
    所以那时候她没跳出来搅合秦殇的计划,压根就不是因为她对秦殇有多信任。
    反而是不信任秦殇口中的说辞,才在不愿意冒一丁点风险的情况下,等到了最后全程听从秦殇安排没弄出什么幺蛾子……
    不然换一个角度理解,站在那女人的立场上。
    如果她真的信任了秦殇口中所言,他自己就是被影子复制的玩家这件事。
    那当时眼瞅着4号房间中并没有「影子」,而且也已经凑够了6个人。
    又何必还要陪秦殇继续冒险还在那磨磨唧唧,要知道整个游戏从开始到结束一共才一分钟的时间,秦殇光是和那狐脸男人打嘴炮都浪费大几十秒。
    出于人在危险的环境中优先考虑自己的自保劣根性,那娘们撇下秦殇其实也合情合理。
    可她完全没那么做,甚至连一点那么做的意图都没有,全程对秦殇的计划言听计从,尽管她都不知道秦殇后面打算怎么做,这可不是刚认为没多久的人彼此之间能够建立的信任程度。
    毕竟,那时候对她而言排在第一位的最优解,也是最佳操作便是直接一扭头钻进4号房间,不仅能够让自己顺利通关这一轮,而且同时背刺了秦殇,还让那狐狸啊男人的威信大打折扣。
    这才是最有性价比的操作……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到时候一旦秦殇也被背刺,让他阴沟里翻船,第一轮直接就能淘汰十几号人。
    站在个人的立场上,也更方便她后面继续通关才对。
    她没选择那么做,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是真的呆住了,没有自己的计划索性被秦殇点名之后就全程百分百相信秦殇,愿意配合青年的想法。
    要么就是阴谋论的逆向思维,不这么做才说明这娘们不相信秦殇。
    她全程配合的理由只是为了避免,秦殇把自己也当成了可以随时抛弃的棋子play的一环白白被秦殇利用……
    而根据秦殇跟陈博旭‘远航组织里那些人打交道的经历。
    他更宁愿相信世界上有没长蛋蛋的男人,也不相信那‘尿是膀胱的泪滴是个单纯的傻白甜。
    这可不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这种环境下,能用最大善意揣测他人的哥们……都活不长!
    下一刻,秦殇眼底流露出几分狠辣,心底暗骂自己虚伪。
    娘的,我他妈这会在想什么呢?
    既想要落个好名声,还不想因为自己内心阴暗小九九暴露自己精致利己的目的。
    这他妈不就是妥妥的当了婊子还想要立牌坊吗?
    人,果然不能入戏太深,自己刚才的演技给自己演得都他妈信了!
    我尼玛,我差点都以为自己也是正义的伙伴了……
    想到这里,秦殇都想抬手扇自己两个大耳巴子。
    “妈的,都怪尹十三,我他妈啥时候这么端着过还在乎名声了?”
    “妈的,正义会传染,坏了,我染上正义的伙伴这种圣母病了,快,自由公子救我……”
    想到这里,秦殇心中默念了二十遍。
    带他们通过第一轮是我的自由,后面干掉他们也是我的自由,心里那个坎才彻底过去……
    这游戏总归必须得淘汰最起码二十名玩家。
    不然【1号修道怨】的主线剧情就无法展开了。
    而且倘若只有一个‘因果之链,即便是‘找朋友环节他们未被淘汰,接下来在后续的环节中今天在场的全部玩家们也都得被淘汰。
    必须,只有我和郑工伟两个人通关【1号修道怨】那‘因果之链才会落在我手中。

第604章 利用影子(今天一章)[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