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刚下山,就被师姐骗去同居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99章 青鸟搏杀术第九式,青鸟击天[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八路中文网]https://m.86zw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周青霞手中有青光闪烁,青光飞出,化形为了一只青鸟。
    青鸟展翅,迅速变得有一丈大小,利爪、尖嘴,威武不凡。
    光芒闪烁,青鸟咻的一下就扑到了林阳面前,速度极快。
    林阳眼皮微挑,这青鸟飞行的轨迹,元神捕捉的有些模糊。
    这青鸟正是周青霞法力所化,第五境中期的象征。
    在这一刻,林阳似乎是听到了一声高昂的鸟鸣,青鸟低头,巨大的尖嘴向他脑袋啄来。
    而且青鸟的利爪发光,朝林阳撕来,想要把林阳撕成碎片。
    林阳不惧,眼中有战意火焰跳跃,一拳轰了出去,硬撼周青霞的青鸟。
    轰!
    拳头轰在青鸟身上,青鸟长鸣,身上光芒冲天。
    两股法力碰撞,林阳的法力虽然雄厚,但周青霞法力的质量要好不少。
    轰隆!
    一声炸响持续了三秒,林阳身体微晃,向后倒退了两步。
    青鸟依旧高鸣,并未被林阳轰碎。
    林阳眼睛微眯了起来,这周青霞果真不凡!
    刚才那一拳,他已经用了九成力量,却是没轰碎那青鸟。
    若是换成了刚才那三个第五境中期的家伙,早就被打死了。
    周青霞眉头微挑,只是将林阳打退了两步,这个结果她很是不满意。
    她不仅是大周王朝的公主,更是第五境中期,
    身份和修为都要比林阳高,在她预料中,那一击应该可以把林阳撕碎才对。
    周青霞冷笑:
    “居然抵挡住了我的一击,那就让我看看你还能抵挡住几击?”
    周青霞手指微挑,青鸟嘶鸣,继续展翅扑杀林阳。
    它虽然是周青霞法力化形的青鸟,实际上它每一击都相当于周青霞全力出手,不可小觑。
    林阳低吼一声,双手握拳轰杀,跟青鸟正面交锋。
    一时间庭院中轰隆作响,建筑倒塌无数,烟尘冲天。
    林阳越战越勇,越战越强,法力滚滚,汹涌如大江东流。
    眨眼间的功夫,他就轰出了上百拳。
    不得不说周青霞法力雄厚,林阳这上百拳轰出,那青鸟居然还没有打爆,依旧厮杀着林阳,林阳衣服上有几处破洞。
    望着继续俯冲而下的青鸟,林阳冷哼,逆行而上,必须将它打爆!
    周青霞心中充满了极度震惊,她已经全力施展这青鸟搏杀术,却始终是没能镇杀林阳。
    林阳看起来像是处在下风,其实并未受伤。
    周青霞望着林阳那矫健如龙的身躯,心中杀机更重,咆哮连连:
    “必须将此人诛杀,否则他必定是我王朝的大敌!”
    就在周青霞分神的这会,林阳一拳命中了青鸟的脑袋。
    嘭!
    拳光璀璨,青鸟的脑袋炸了,紧接着整个身体都炸了。
    周青霞的法力支持不住,青鸟瞬间支离破碎,化为了光点消散。
    林阳笑道:
    “女人,你也不过如此!”
    “是吗?”
    周青霞丹凤眼中寒光爆射,一道青光出现在她掌心,那是一把青鸟剑。
    青鸟剑上铭刻着青鸟的图案,青色的光芒从剑身冲起,光芒中有青鸟长鸣。
    这青鸟剑剑气十足,锋利至极,攻击力很强。
    林阳眼露惊讶之色:
    “居然是一把极品宝器,此宝跟我有缘!”
    “女人,把你的极品宝器献上来吧!”
    周青霞并不动怒,冷哼道:
    “你若能赢我,这极品宝器送你又如何?”
    嗡!
    青鸟剑颤鸣,璀璨的青光爆射,周青霞挥剑,一道青色剑光凌空向林阳斩来,剑气纵横二十几丈。
    在那剑气之中,有青鸟展翅长鸣,朝林阳俯冲而来。
    林阳心中稍微有些吃惊,这一剑的力量很强,要是换一个化元初期的修士,估计吓的掉头就跑了。
    林阳自然不会跑,他心念微动,一杆长枪出现在他手中。
    林阳大喝:
    “破!”
    一枪刺出,枪影如大龙,轰向了那青鸟剑气。
    轰隆隆!
    两者轰击在一起,相互绞杀,气机碰撞溅射到了别的地方,顿时成片的建筑轰然倒塌、绞碎。
    几个呼吸之后,两人这一击的力量消散了,平分秋色。
    周青霞却是怒了,她的境界比林阳强,居然斗的一个平分秋色,不可忍,这是她的耻辱!
    咻!
    周青霞真身动了,手持青鸟剑向林阳近身杀来。
    她行走的路线十分诡异,漂浮不定,就好像是一头青鸟在大风中不停的变换位置。
    林阳大喝:
    “近身搏杀我还怕你不成!”
    林阳手握长枪冲了上去,对着周青霞就是一枪。
    任你位高权重,我皆一枪破之!
    两人在庭院中近身厮杀在了一起,
    周青霞虽然是大周王朝的公主,但她的战斗经验却是极其丰富,
    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身处皇宫的公主。

第599章 青鸟搏杀术第九式,青鸟击天[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